关于我们
杭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91年9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由杭州市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杭州市的律师行业实施行业管理。本会接受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并受杭州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上级律师协会的指导。
根据法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本会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开展律师福利事业,举办各类文体活动等。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每届四年。经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监事会分别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和常设监管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经本会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相关职权。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的道德纪律委员会为本会常设行业道德纪律监管机构,履行本会《章程》所赋予的相关职权,对理事会负责。本会设秘书处,作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道德纪律委员会、监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